□ 见习记者 刘嘉雯 通讯员 王擅文
“他说给我介绍仓库管理员工作,收了5万元,却迟迟不给安排入职,还不退钱……”无业人员金某某利用老年人求职心切、信息辨别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以介绍工作为名,在两年多时间里共骗取三十余名被害人13万余元。今年年8月14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金某某依法提起公诉。9月3日,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金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工作中介”无资质,老人被骗5万养老钱
2024年12月3日,67岁老杨报案称,无业人员金某某自称能介绍工作,向其收取“办证服务费”后却迟迟不安排入职,退款更是百般推诿。老杨称,在两年多时间里,他被金某某以介绍仓库管理员工作为由,陆续骗取5万元,其中有不少是他替金某某向他人转借的,是自己的养老钱。
警方开展侦查后发现,金某某并无任何中介资质,涉嫌诈骗,遂将其抓获。经查,金某某并非初犯,他曾于2019年、2021年、2022年因诈骗被行政拘留,2020年因诈骗罪获刑六个月,2024年12月3日被刑事拘留。随后2025年初,案件移送青浦区人民检察院,“青夕”涉老检察办案组迅速接手,对案件进行审查。
审查初期,金某某仅承认收取6人“办证费”8600元,并辩称“临时起意,已退1500元”,对诈骗老杨等大额款项的事实拒不承认。检察官从金某某手机中提取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入手,还原了他与老杨等被害人沟通“招工”“借钱”的细节。同时,老杨手中握有金某某以化名书写的6.5万元借条,印证了诈骗金额与利息约定。此外,银行流水、微信转账凭证均与三十余名被害人陈述一一对应,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金某某如实供述了诈骗事实。
瞄准老人的“剧本”,两年诈骗三十余人
据金某某供述,2022年8月,他结识做保洁的老杨,以“吊唁亲戚”为由向老杨借了400元,逐步获取其信任。得知老杨想找份安稳工作后,金某某便谎称能为其介绍看仓库的工作,先后以“保证金”“老板出车祸”“老板父亲过世”等理由借钱,累计骗取5万元。
对其他被害人,金某某施以同样套路,谎称其工作区域正招仓库保管员,并带被害人现场查看所谓“工作场所”,实则是未装修的楼栋配套房。获取信任后,以“代办健康证”收1300至1500元“办证费”,再编造“撞坏护栏”“老人看病”等理由借钱,用“入职报销”“退款承诺”搪塞,仅退还部分费用,其余钱款均用于还贷款、挥霍。
同时,金某某还通过不知情者介绍被害人,承诺“成功后给200元好处费”、用“张海生”等化名逃避追查、甚至让被害人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走流程”,增强迷惑性。经审查,2022年8月至2024年12月,金某某共骗取三十余名被害人13万余元。
今年8月14日,青浦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金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意见,结合其累犯、侵害老年人权益等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金某某虚构“能介绍仓库管理员等工作”的事实,以“办证费”“保证金”等名义,或编造“老板出事”“个人应急”等虚假理由索要钱财,其行为本质是通过虚构事实掩盖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且骗取金额达13万余元,已远超“数额巨大”的标准,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金某某曾于2020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24年再次实施诈骗犯罪,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且间隔未超过五年,属于典型的累犯,依法必须从重处罚。
此外,金某某还存在侵害老年人权益情节。老年人因身体机能、信息获取能力等方面较弱的特点,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其财产权益更应得到特殊保护。金某某在作案中锁定老年人群体,利用老年人求职心切、对“熟人”信任度高、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特点实施诈骗,甚至诱骗老人转借“养老钱”,不仅侵犯了老年人的财产权利,更可能对其晚年生活造成毁灭性打击,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更大,检察机关据此依法予以从严追诉,充分体现了对侵害弱势群体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
从本案作案手法来看,金某某的骗局并不复杂,却能在两年内骗取三十余人钱财,其中不乏老年人,暴露出社会群体在求职及财产保护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亟需强化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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