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非
10月25日,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浦东新区法规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届浦东新区法规研讨会暨《浦东新区管理措施研究》新书发布活动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行,本次会议以“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中的法治问题”为主题。
上海市社联原党组书记沈国明教授表示,上海要充分用好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这一等同于特区立法权的稀缺制度资源,还需要打破三大认知误区:将其视为浦东专属事务、认为与上海整体发展关联不大、因怕突破法规出错而不敢作为。他认为,浦东新区法规立法议案阶段,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是一项改变现状的积极举措。同时,建议立法切口要小、聚焦实际问题,要突破现有的体制机制及法律法规的障碍;通过制度设计,推动政策效应外溢至全市;要发扬试错精神,与中央部委积极沟通争取支持;发挥学界作用,倾听企业诉求、提炼解决方案,将研究转化为创新性立法对策,如此才能真正用足用好这一制度资源。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封丽霞教授表示,浦东新区法规定位是国家战略的体现,是为全国深化改革、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先行先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出现的新型地方立法形式,它与经济特区法规、海南自贸港法规共同丰富了我国立法体系,获得立法法明确认可。通过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改革,为新领域、新业态探索法治答案。同时,也为上海超大城市内涵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做好相关立法需处理好上海一般地方性法规与浦东新区法规、全国法治统一与地方立法创新的关系,加强与中央部委协调,充分用好这一稀缺制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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