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犯罪学学会第三十四届学术研讨会”召开。会议的主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犯罪治理科学化——刑事一体化与现代社会的犯罪治理”,与会专家围绕“轻罪综合治理研究”“信息时代的犯罪防控”等议题展开研讨。
运用酌定不起诉制度治理微末化犯罪
主旨发言环节由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主持。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陈兴良提出,犯罪学属于经验科学,采取实证的研究方法,侧重于描述犯罪现象、分析犯罪原因、归纳犯罪发展的规律,为国家刑事政策的制定,以及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提供基础。虽然犯罪学与刑法学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均不相同,但却同属刑事法学。应当在刑事一体化思想的指导下,在相互关联的意义上对犯罪学展开研究,从而建立理性、科学的刑事法理论体系。
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张明楷认为,应当摒弃“有犯罪就有刑罚”的积极责任主义观念,坚持一般预防原则,对不具有预防必要性的行为不予处罚。当前我国的监禁率总体上处于较高水平,对犯罪治理效果有限,并且会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应当在积极立法的基础上,减少对监禁刑的适用。他建议,应当大量运用酌定不起诉制度,使其成为治理微末化犯罪的基本手段,从而控制刑事处罚的范围,实现一般预防的目的。
刑罚措施应随着犯罪结构的变化调整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教授表示,我国当下的犯罪学研究陷入瓶颈期,研究范式尚未从传统的法律学科中脱离出来,相关研究缺乏统计数据的支撑和对数据的精细化分析。在轻微犯罪问题上,刑罚结构的轻重与犯罪结构的轻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刑罚减轻的背后,可能是犯罪严重性的增加。随着犯罪结构的变化,刑罚措施也应当发生更多变化,要构建更多与当下价值体系相符的价值剥夺体系,使我国的犯罪治理和策略更加科学合理。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应培礼教授披露,经过六年的探索,《中国犯罪治理蓝皮书》研究团队汇聚碎片化数据,实现犯罪数据的可视化,构建并完善犯罪治理指数,形成链条化的研究体系。同时,构建起年度发布的常态化机制,完善制度化运作体系。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犯罪态势总体平稳,结构性变化凸显;区域差异收敛,区域治理结构更协调;犯罪治理指数稳中向好,区域治理能力整体提升;犯罪预测能力增强,趋势研判能力提升。
(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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