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徐杰瑛
本报讯 “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本是政府为促进经济、保障民生而投入的宝贵公共资源,吴某、王某却打起了“薅羊毛”的主意,截至案发,两人虚假核销消费券约150张,骗取国家补贴4万余元。近日,经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吴某、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吴某和王某共同经营着一家餐饮店,2024年11月,二人了解到“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补贴活动后,随即申请取得了优惠补贴参与资格。
“金额不满能帮忙凑单吗?或者存在店里下次来接着用?”一次,来店内吃饭的熟客问起消费券是否能凑单。即使实际消费金额不满,但虚构核销后政府补贴款到账,自己不会亏钱,客户也能省钱,暗自思忖的两人自以为找到了“双赢”的好办法。
其后,两人便开始向身边的熟客打起广告,而金额不满也能补贴优惠的“好处”的确吸引了不少客户到店消费。“既然金额不满能虚假凑单,那整单虚构也可以……”通过虚假操作谋得私利后,两人摸索出了更能“薅羊毛”的方法。
核销消费券,政府就会给商户相应补贴,那么虚构订单骗取补贴款后,再和用券人分享补贴款,两方就都能在没有任何花销的情况下轻松“薅羊毛”。
在两人的召集下,身边亲属、朋友和熟客纷纷开始抢券,并在领券后,在没有真实消费的情况下到吴某和王某经营的店内进行核销。
两人为自己的计策暗暗得意,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到案后,两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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