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徐若庭
本报讯 “我母亲得了恶性肺结节,需要筹钱做手术!你一定要救救她。”
“我母亲做完手术后发生排斥反应,目前心肺出血,还需要手术费,帮她凑点钱!”
“她现在情况稍有稳定,但还要复查,再帮我最后一次。”……
当回忆起男友三番五次谎称母亲就医急需用钱,作为女友义无反顾为孙某四处筹钱时,张女士后悔不已。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巨额诈骗案,被告人孙某在短短四个月时间里,诈骗其女友张女士及前同事280余万元,背后的原因竟是为了打赏女主播。
2024年8月底,孙某偶然在直播平台刷到一女主播。“一开始只是觉得新鲜,尝试性地给她刷了几百元,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孙某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提到,“每次对方直播的时候我都会充值打赏给她,到了9月中旬的时候,我已经在对方直播间花掉了20万元左右。后来因为自己没有钱了,于是我就开始骗张女士,向她借钱。”
从9月底开始,孙某便以其母亲需要做手术为由,屡次催问张女士向其转账。张女士在招商银行和苏商银行累计贷款40万元,分批次通过不同的银行卡向孙某转账累计38万元。到了10月,孙某变本加厉,又谎称其母亲在术后发生排斥反应,又前往肿瘤医院就诊,还需要大量手术费,让女友继续筹钱帮助他。
“我向我朋友借款28万元,又筹集了点钱,通过银行卡向对方转账37万余元。”张女士又提到,“两周之后,孙某又直接刷我的信用卡将近3.5万元。当时我也没有多说什么,因为我是相信他母亲生病,需要治病的。”
经查,自9月起至12月底,孙某陆续以“母亲手术急需用钱”“开车撞到初中生”“银行卡被冻结”等虚假事实为由,骗取、偷刷张女士钱款共计197万余元。不仅如此,除张女士受骗以外,孙某同样以母亲手术以及结婚买房为由骗取其前同事84万余元,两名受害人被诈骗钱款总计280余万元。诈骗所得大多被孙某用于打赏某直播平台女主播以及归还贷款。在面对检察人员的询问时,孙某悔恨不已并说道:“我每个月的收入也就万把块,那时自己打赏主播上头了,所以也不管自己有没有偿还能力了。”
闵行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网络直播打赏需理性,务必在自身经济能力范围内进行,切勿因虚荣或博取关注铤而走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属于刑事犯罪,应以案为戒。同时,公众要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财物信息,对借款、投资等请求务必核实。如遇诈骗,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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