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拍案说法

“友情局”原是“鸿门宴” 男子被劝酒驾后遭勒索

孙晓光/徐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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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讯员  孙晓光  记者  徐荔

  凌晨,并不拥挤的停车场为何会发生车辆碰撞事故?是车主酒后开车不稳导致,还是有人故意为之?在警方找上门前,徐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场朋友热情相邀的畅饮竟是“鸿门宴”。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起敲诈勒索案,设局的四名男子最终都因敲诈勒索罪获刑。

  凌晨发生的蹊跷碰撞

  2024年9月,民警在履职中获悉一条线索:2024年9月12日凌晨,辖区某酒店停车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疑似司机酒驾,双方私了解决。通过查阅现场监控,民警发现,当日凌晨零时45分左右,该停车场确实有一辆黑色汽车与一辆银色汽车发生过碰撞。然而,奇怪的是,该时间段的停车场并不拥挤,一般情况下出车不易产生碰撞。而经过视频分析,银色汽车是在黑色汽车启动后径直开向碰撞点的,民警认为这起碰撞疑点重重,于是将该线索移交刑侦支队。

  刑侦支队民警立即联系黑色汽车的车主徐先生了解情况。

  原来,9月11日晚上,徐先生受好友傅某、唐某邀请,驾车至某酒店聚会。一番把酒言欢后,徐先生本想叫代驾,但唐、傅二人却称“已经凌晨,不会查”,还恭维徐先生酒量好,“自己开回去没问题”,徐先生便放松警惕准备驾车离开。没想到,刚发动车辆驶出停车位,徐先生便与对面驶来的一辆银色汽车碰上了。对方上来就以“你是酒驾,我们要报警”为由,向徐先生索赔。徐先生心有顾忌,不敢报警,只能答应私了,并在“协商”后转账13.6万元。

  根据徐先生的证言,民警确认了当晚驾驶银色汽车的两人是张某和马某。经查,民警发现张某二人收到徐先生的转账后陆续将钱款转到了傅某、唐某二人账户。而傅某、唐某正是徐先生的朋友、聚会发起人。

  “友情局”原是“鸿门宴”

  设酒局、“劝”酒驾、撞车、分钱……徐先生当晚赴的“友情局”,其实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鸿门宴”。

  2024年9月30日,民警将张某、马某、傅某、唐某四人抓获。到案后,四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傅某交代,他与唐某手头拮据,在向徐先生借钱未果后,索性共谋设局。2024年9月初,二人找到张某、马某商议决定,由傅某、唐某出面邀请徐先生喝酒并唆使他酒驾,接着由张某、马某驾驶车辆故意与徐先生发生交通事故,利用徐先生处于缓刑期间不敢报警的心理,实施敲诈勒索。

  9月11日晚,唐某按计划将徐先生约至KTV喝酒唱歌。其间,傅某通知马某、张某驾车等候于徐先生车辆附近。次日凌晨,徐先生酒后驾驶车辆驶离时,马某、张某故意驾车撞向徐先生车辆,并以“修车款”为由索要30万元。唐某、傅某假意帮徐先生与马某、张某交涉,劝说双方不要报警,徐先生因害怕事件会影响缓刑考验期,向张某转账13.6万元作为补偿。事后,唐某分得8万元,傅某分得3万元,马某、张某各得1.3万元。

  该案于2024年12月被移送至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傅某、马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属于共同犯罪。唐某、傅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对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马某、张某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奉贤区法院经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3年7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元;判处傅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因张某之前尚有未执行完毕的处罚,因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2个月19日,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

  该案中,不法分子就是利用驾驶员酒驾、醉驾后不敢报警的心理,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市民朋友应杜绝酒驾、醉驾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侥幸心理。同时,尽量安装行车记录仪,如遇事故,可根据影像判断事故责任,并为警方提供打击违法犯罪的证据。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存疑时,切勿图省事或畏惧处罚选择“私了”,应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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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拍案说法 B05“友情局”原是“鸿门宴” 男子被劝酒驾后遭勒索 孙晓光/徐荔2025-11-07 2 2025年11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