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沈媛 通讯员 周笑安
演唱会市场线持续火爆一票难求的现象,让不少歌迷将目光转向非官方渠道。然而,所谓的“加价购票”“内部渠道”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诈骗圈套。社会闲散人员金某就虚构票务资源,骗取王某、吴某等被害人2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7个月,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退赔经济损失。
套路层层的“内部渠道票”
王某是某歌手的忠实歌迷,想要去该歌手的演唱会。因为官方平台门票售罄,王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想购买门票的视频。很快就有自称“票务”的金某留言联系,称能帮忙买票还送明星合影。
王某起初存有戒心,不同意金某提出的预先支付购票款,但金某晒出自己社交账号的“交易实绩”,并提出可以先支付定金,求票心切的王某于是放松了警惕,向对方转账了600元。随后,金某以购票需要实名制为由,向王某索要了身份证号等信息并诱导王某支付补充定金600元。支付完成后,金某告诉王某后续可在大麦网查询到出票结果。
但王某没想到的是,他不仅迟迟没有收到所谓的“确认订票短信”,反而收到了金某发来的因票源异常紧张需要补差价才能出票的信息。信以为真的王某继续按照金某指示,进行两次补款。然而,钱付了不少,票却始终不见踪影,失望透顶的王某要求金某退款退票。金某表示退票需要王某先行垫付4000元手续费,退票成功后会返还。着急退款另寻购票渠道的王某没有多想,再次向金某转款,但这次王某等来的却是对方的彻底消失。意识到被骗的王某选择报警,公安机关很快锁定并抓获了金某。
揭穿“内部人员”真面目
案件侦查期间,另一被害人吴某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金某所骗。吴某想购买某“顶流”艺人的演唱会内场门票,但炒至上万元的票价让她望而却步。后来,吴某加了一个所谓“主办方工作人员”的微信,经过沟通后,向该“内部人员”支付了票款。但她一直没有收到门票信息,反而被对方反复暗示还需要再补钱。而这个“内部人员”就是金某。发现不对劲的吴某明白自己可能被骗,于是报案。
经调查,金某实际上是一个社会闲散人员,没有固定工作,常年混迹网吧,生活全靠家人和朋友接济,从没有从事过票务中介工作,更没有“特殊渠道”购买所谓内部票。金某在个人社交账号上营造的“内部人员”人设纯属虚构,他用该手法骗取王某、吴某钱款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金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金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判处金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金某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
说法>>>
本案被告人金某隐瞒没有真实票源的事实,通过编造的话术将自己包装成有内部特殊渠道的票务人员,骗取被害人信任,收到的钱款均用于个人挥霍,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明显,依法应认定为诈骗罪。
对于消费者,在购买演唱会门票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切莫轻信“低价内部渠道”“高价黄牛票”。“黄牛”高价售票的倒票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此外,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门票时往往会被票贩子要求私下转账,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一旦对方卷钱跑路或者发生纠纷,维权成本较高。
法官再次提示,目前演唱会门票基本都是实名制购买,一般不允许转售,在网络上购买来源不明的门票风险极大,消费者应尽量规避。追星的热情再高涨,也别忘了给理性留一席之地,别让盲目成为骗子的可乘之机。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