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王雨堃
今年3月,长期生活在上海的皮埃尔离婚后因孩子艾米(两国国籍)的抚养问题与孩子母亲莉娜产生争执,皮埃尔将莉娜诉至长宁区人民法院。本案涉及未成年子女利益,外籍双方当事人选择在中国法院解决纠纷,均表示愿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对中国司法的信任。长宁法院少审合议庭的法官暗下决心,必须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出发点,妥善处理好这起涉外抚养案,守护、抚平艾米受伤的童心。
划定红线 两份“提示”筑牢护“未”屏障
“我们已经让艾米录段视频,说说更愿意跟谁生活。”
开庭当日,父亲皮埃尔、母亲莉娜的陈述让案件承办法官李艳旻意识到,原、被告对孩子的争夺,已将孩子推入矛盾的漩涡。拍摄视频证明孩子随谁共同生活意愿及一方家属向孩子传递贬损另一方言论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联合国公约及我国法律有关“最有利于未成人”原则相悖。
为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减少对艾米的伤害,长宁法院首次向外籍当事人签发《关爱未成年人专项提示》。
这份当庭签发的法律文书,直接给作为父母的皮埃尔和莉娜划定了行为红线。例如:明确禁止强迫孩子表态、禁止亲属传递贬损言论,要求双方配合家事调查,恪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考虑到艾米未来可能面临跨国就学、跨境探望等问题,长宁法院在该案调解后又向双方发送了第二份提示,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轮流抚养并平和交接,保障探望权,按时支付抚养费,重大事项协商一致,确保权益安排兼具法律合法性与便利跨境执行。
专业支撑 家事观察员点亮孩子“心理明灯”
“这位小朋友有着一些与年龄不相符的‘成熟’。他理解父母的忙碌,但被问到‘想选谁共同生活’时就会揉脸,说明他对父母分离这一情况是很痛苦的。”在家访阶段,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倪晓东向法官反馈了与艾米面对面交流的结果。
针对双方当事人均已再婚、未成年子女存在心理创伤等实际情况,长宁法院即时引入“家事观察员”制度,首次聘请倪晓东与华东师范大学专家陈丽梅,为法院查明事实、固定调解方案提供儿童利益方面的专业支持。
观察员们走访了艾米的住所,全程参与庭审,科学评估双方当事人共同抚养模式的可行性。“孩子很容易把父母的‘拉扯’归咎于自己,产生巨大心理冲击,必须及时干预。”陈丽梅指出。
少年法庭里,倪晓东向皮埃尔和莉娜解释了父母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的不同角色,提醒他们不应只关注案件输赢,而要考虑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方式。依托于专家们的权威解读,法官们把握时机,情法兼施,皮埃尔和莉娜的“对抗”态势逐渐瓦解。
多元解纷 外籍调解员架起沟通“法律桥梁”
“中国法律的‘轮流抚养’和国外法律相关内容有什么区别?孩子未来的一切能否完全由一方自行决定?”法庭上,双方当事人继续围绕法律适用问题各执己见,尤其是对中国法律中有关父母是孩子监护人的条款,皮埃尔和莉娜分歧难弥。这让法官意识到,要真正化解纠纷,打破当事人对于中国法律认知的壁垒至关重要。
长宁法院创新引入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外籍法学专家M ichelle Tzhori(中文名:崔米雪)作为本案的外籍调解员。崔米雪不仅熟悉我国相关法律及国际司法规则,拥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技巧,还与本案当事人有相似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背景。
崔米雪先后与双方当事人交流,定位矛盾焦点,在力求减弱双方对立情绪的同时,一点点地引导当事人朝着相互理解、达成共识的立场转变。与此同时,法官们通过外国法查明及对比释法的方式,向当事人清晰阐释中国法律、当事人各自国籍国法律中有关未成年人监护、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缩小了外籍当事人因法律背景差异产生的认知差异。
最终,父亲皮埃尔和母亲莉娜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双方以年为周期轮流抚养艾米,在一方抚养艾米期间,对方对艾米享有探望权,双方同时就孩子抚养、探望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孩子跨境就学、生活事宜进行了细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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