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成立2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沪举行,研讨会主题为“新时代守正创新的国际经济法:挑战与使命”。与会专家围绕“低空经济规制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经贸争端的预防与解决”等议题展开研讨。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仲裁新格局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二级巡视员田涯在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当前国际经济法律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当深度参与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谈判并充分发挥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的作用等。同时,要丰富政策工具实践运用,强化出口管制及《不可靠实体清单》相关工作,灵活运用反歧视调查及贸易壁垒调查等。此外,修订完善基础法律制度,推动《对外贸易法》《仲裁法》等在修订过程中,针对性地纳入相关反制条款。
他强调,在当今国际形势及经贸秩序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学界可以重点关注特朗普政府关税措施合法性,贸易政策工具储备,多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完善,欧盟放松监管的情况下在涉碳、数字等方面监管规则的调整及影响,转运关税及原产地规则调整,部分西方国家钢铝产品熔炼浇注(Melt and Pour)规则合规性及影响等。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表示,我国《仲裁法》的修订标志着中国仲裁制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不仅在程序公正、机构治理等方面与国际规则接轨,还在开放性和包容性上实现重大突破。在国际化进程中,中国仲裁融入了鲜明的“中国元素”,坚持诚信原则、强调公平与合作、注重文化包容性。
他认为,随着新修订的《仲裁法》的实施,中国将为全球商事纠纷提供更加高效、公正、可信的仲裁环境,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仲裁新格局。
应将合作共赢理念转化为具体国际规则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张乃根以《全国南方与合作共赢国际法》为题,对“全球南方”的国际法意涵加以诠释。他表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合作共赢是中国对外经贸活动的核心指引,已成为中国引领新型国际关系的核心内容。合作共赢更强调超越国家行为层面的平等合作,追求非零和博弈的合作成果,为国际关系发展注入新的价值导向。
他提出,未来应将合作共赢等理念转化为具体国际规则,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等实践中的理念融入规则体系,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南开放大学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朱绵茂教授详解了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重大意义。他认为,这一重大举措将推动海南商事主体的快速增长,吸引各地企业投资。他建议,需对标CPTPP等全球经贸规则,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完善金融创新监管条例,建设离岸数字金融中心,助力人民币国际化,为应对国际经贸博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法治与经济支撑。(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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