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金玮菁
本报讯 女子婚姻破裂后,试图通过虚拟网络和线下消费来填补情感缺口,面对高额支出,身为公司财务的她竟将手伸向公司账户。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职务侵占案提起公诉。
2024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某汽车设计公司法人顾某报案称,公司财务周某私自从公司账户转走数百万元,并已失联。同日,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
周某表示,母亲去世给她带来巨大打击,她患上了抑郁症,与丈夫产生嫌隙。后来,周某开始寄情于看直播,陆续打赏花费了100余万元,丈夫得知此事后,和她发生了争吵。去年,周某和丈夫离婚,她更加肆无忌惮地看直播、给主播打赏。然而,每月6000元的工资根本无法承担这些开销,她便对公司的账户动起了心思。
周某自2023年12月入职以来,公司的多个银行账户都由她管理,且每个账户都有两个U盾,主盾由老板顾某保管,从盾由周某保管。2024年4月,顾某让周某通过公司账户向用工平台转账40余万元,并将U盾主盾交给周某,周某趁机转出5万余元到自己账户。此后,周某每隔几天就从公司账户转钱到自己账户上。
起初,这些钱都花在了打赏主播上,但后来,周某又多了一样爱好。“男模每天联系我,和我聊天,还来接我,因为感受到了快乐,所以之后我基本上天天都要去。”从2024年10月开始,周某陆续打赏男模,开销与日俱增。
据周某交代,她共从公司账户转出560余万元。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利用担任公司财务人员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对周某提起公诉。日前,宝山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周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