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王雅雯
通讯员 孙晓光
本报讯 资深酒店销售将销售款据为己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日前,男子姚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向涉事酒店制发检察建议书,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
2024年12月底,上海某酒店有限公司发现其销售经理姚某经手的多笔业务存在异常,至少有33万余元应收账款去向不明。酒店联系姚某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1月22日,犯罪嫌疑人姚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姚某具有多年酒店销售从业经验,他于2024年1月入职该酒店,不久就发现酒店存在诸多管理不规范之处,尤其在对外合同审查等方面很松懈,自己拟定的服务合同里甚至能直接列明可用第三方账户收款,“对外的销售合同只需加盖部门公章就能签订生效,公章取用缺少严格的台账管理,缺乏相应取用审查。”
据姚某供述,其利用这些漏洞,轻松搞定了与两家足球俱乐部的服务合同。
“我们酒店一般是在所有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费用并公对公转账收款,没有预付备餐费的要求。”酒店负责人表示,当他们向俱乐部结算费用时,才得知姚某此前以俱乐部入住后需垫付押金、备餐预付款等理由,分别让俱乐部对接人向其提供的第三方账户转账。俱乐部方也曾问过姚某为何不用酒店账户,被姚某以便于挂账开票为由搪塞。经查,2024年3月至9月,姚某利用职务之便,用第三方账户收取两家足球俱乐部支付价款,侵占合同价款共计49万余元。今年9月22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本案中姚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合同价款长达半年之久,而酒店却一直未能察觉,其经营管理方面确有诸多问题。近期,奉贤区检察院向其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尽快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审查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企业迅速整改,完善公章及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修订,明确规定管理流程;制定并实施了专项廉洁教育计划,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风险防控体系。10月30日,奉贤区检察院收到了某涉案被害企业的检察建议整改回函,反馈企业内部的核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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