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和格字
酒驾遇查,不仅逃避检查,还串通他人上演“顶包”戏码,最终却让自己和亲友一同身陷囹圄。近日,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危险驾驶案,最终,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15天,并处罚金3000元。
酒驾遇查上演“顶包”连环操作
2024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在参加同事的生日宴时饮酒,饭后李某执意驾驶机动车载着妻子鲁某返程。行驶途中,李某看到前方有民警正在开展酒驾检查,便将车辆停在道路右侧,未与妻子打招呼便迅速从驾驶位攀爬至车辆后排,打开后排车门逃离现场。
之后,李某并未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反而动起了找人“顶包”的歪心思。他一边紧急致电朋友王某,让其驾车送彭某前往检查现场,冒充当晚的驾驶人“顶包”;一边同步联系留在现场的妻子鲁某,教唆她配合彭某编造谎言,隐瞒自己醉酒驾车的事实。
接到李某的电话后,王某立即驾车将彭某送至检查现场。到达后,彭某便按计划向民警谎称自己是驾驶员。然而,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彭某的陈述漏洞百出,很快识破了这出“顶包”闹剧。
真相大白:顶包失败,双双被抓
即便如此,彭某仍拒不改口,鲁某也在一旁附和,试图继续掩盖真相。经过民警耐心教育和法律释明,彭某和鲁某最终认清形势,如实供述了李某酒后驾车、弃车逃跑并指使“顶包”的全部事实。
而在“顶包”闹剧上演的同时,李某再次电话联系已经离开现场的王某,请求王某将其送至姐姐家中藏匿,王某再次答应,并将李某安全送至其姐姐家。后李某反思自身行为,欲向民警投案,遂在与妻子鲁某的电话联系中,告知藏匿地点。鲁某随后带领民警至李某姐姐家中,将李某抓获归案。至此,这场由李某自导自演的“顶包”闹剧彻底落幕。经对李某抽取的血样进行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mg/100m l。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且具有指使他人“顶包”的妨害司法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今年11月,崇明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最终,李某被判处拘役1个月15天,并处罚金3000元。检察官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不仅是一句警示语,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被执行机关查处时,应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事实,争取从宽处理。切勿尝试“顶包”等行为,否则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为一时糊涂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也不要以为只是“帮忙送个人”“帮人找个地方躲一躲”就无关紧要,协助犯罪的行为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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