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并通报了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工作情况。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3593件5745人,起诉9583件18376人,起诉食品犯罪案件5026件9595人,起诉药品犯罪案件2135件4043人。记者注意到,其中,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一例孙某东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
2024年1月至7月,被告人孙某东组织被告人邱某珊等7人,共同生产、销售含替来他明成分的电子烟烟弹。经审计,孙某东、邱某珊等人对外销售上述电子烟烟弹共计170余万元。经鉴定,查扣的烟弹中均检出替来他明成分,均系伪劣产品。另外,被告人沈某明知邱某珊等人自制非法添加替来他明的电子烟烟弹,仍从其处进购并销售,销售金额5.7万余元。
2025年4月25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邱某珊、沈某等8人提起公诉。同年7月25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邱某珊等7人有期徒刑8年3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孙某东于2025年10月17日回国投案自首。2026年2月13日,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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