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昨天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6件。
在46件报备文件中,市政府规章8件,市政府其他规范性文件13件,浦东新区管理措施10件,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14件,还有1件来自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告提到,“各报备单位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规范履行报备责任,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报备质量进一步提高”。
在专项清理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去年6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法规”。同年12月,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自评工作,对7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也“未发现与上位法抵触的情形”。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常态化评估清理的工作要求,过去一年,本市还通过“打包”修改的方式,对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对1件法规进行了废止。
在制度能力建设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制定了《上海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使用管理规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数据库收录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3199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2026年将以贯彻实施《上海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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