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说案

编造游戏角色“皮套论”博取“黑流量”

2名网络博主构成商业诋毁被判赔偿43万元

季张颖

本文字数:693

  □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博取“黑流量”带货牟利,网络博主恶意编造、传播米哈游旗下多个游戏角色为公司员工“皮套”的谣言。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名网络博主构成商业诋毁,判决赔偿合计43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此前,网络博主许某鹏(网名“自由人米八”)、罗某杰(网名“Joker”“内幕哥”“不锈钢脸盆爱好者”)在直播中使用侮辱性、煽动性语言,恶意炮制、大肆传播“皮套论”,杜撰米哈游旗下多个游戏角色为公司员工“皮套”的谣言,蓄意歪曲、抹黑公司员工与游戏角色间的关系。谣言发酵后引发大量针对米哈游员工及游戏玩家的恶意辱骂、人身攻击,也给游戏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严重损害。同时,许某鹏还多次在直播中侮辱、谩骂米哈游及旗下游戏,利用“黑流量”带货牟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皮套论”是一种具备产业“颠覆性损害”的新类型网络谣言。该行为通过将虚拟角色与现实人物强行关联,导致玩家产生“被欺骗”的巨大情感落差,引发对于游戏公司的负面评论,该行为的损害范围还会扩散、波及至上下游全产业链条,更可能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向谣言“让步”,陷入固步自封的创作困境,最终损害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与玩家的内容消费体验。

  法院同时认定,被告许某鹏和罗某杰炮制、传播“皮套论”等虚假信息,主观恶意明显,构成商业诋毁。同时,许某鹏长期通过直播形式谩骂米哈游及旗下游戏,借机引流带货,相关言论同样构成商业诋毁。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许某鹏、罗某杰就其共同实施的商业诋毁行为,向米哈游赔偿30万元,并分别就其单独实施的商业诋毁行为,赔偿10万元、3万元,合计43万元。此外,二人须公开发布声明,消除不良影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说案 A07编造游戏角色“皮套论”博取“黑流量” 季张颖2026-05-12 2 2026年05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