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非
5月6日,教育部公示了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共评选产生拟奖励成果1492项。其中,法学领域共有75位教授上榜。值得一提的是,5位法学学者荣获一等奖,其中一位来自上海。
此次入围法学类一等奖的成果分别为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教授的《法益修复与功能违法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的《1949年共同纲领制定过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石佑启教授的《基于中国治理实践的行政法学命题转换》、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的《物权法研究(第五版)》、吉林大学一级教授张文显的《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
二等奖共30项,上海共6项成果榜上有名,分别是华东政法大学胡玉鸿教授的《唐律说“理”》、姜涛教授的《刑法解释的价值判断》,上海交通大学彭诚信教授的《数字法学的前提性命题与核心范式》、于改之教授的《从控制到利用:刑法数据治理模式的转换》、李剑教授的《数字平台管制:公共性理论的反思与经济管制的适用》,以及上海政法学院刘晓红教授的《大变局背景下的国际商事仲裁:世界潮流与中国因应》。
三等奖共32项,上海共7项成果入围,分别为复旦大学蔡从燕教授的《论“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华东政法大学陈颐教授的《大清律例源流汇考(全十册)》、焦艳鹏教授的《生态环境犯罪中的拟制财产权》、马长山教授的《数字法学的理论表达》、郑彧教授的《股东溢价出资的会计表达与法律属性》,上海交通大学侯利阳教授的《平台形态演变视域下垄断行为的异化与因应》,上海政法学院彭文华教授的《罪刑关系的体系化及其实现》。
此外,本次评选还设置了青年成果奖,法学领域共10位青年学者获奖。
据介绍,教育部人文社科奖是官方设立的全国高校人文社科领域最高级别的奖项,旨在表彰最具原创性、基础性、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该奖项已举办十届,每三年评选一次,评审周期长、程序严格、覆盖学科广。一等奖作为其中最高等级,历来代表相应学科领域在国内的顶尖水平。在法学界,获得该奖项一等奖通常被视为学者进入全国学术第一梯队的重要标志,其成果代表了法学领域的顶尖研究水平。该奖项也是高校学科评估、“双一流”建设以及人才评审中的关键参考指标。因此,各高校获奖数量和质量往往直接反映其法学学科的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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