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路超 杨莹莹
本报讯 “当初只想着靠刷机、解无人机禁飞多赚点钱,完全没意识到会触犯刑法,现在我十分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近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开进闵行区梅陇镇文化体育中心社区报告厅,这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被告人薛某某当庭认罪悔过。
记者获悉,随着低空经济快速发展,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实施无人机“破解”牟利,形成了一条包括技术提供、中介推广、终端使用等环节的黑灰产业链,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履职,重拳出击护航低空飞行。
2025年5月,被告人薛某某在某网购平台开设网店为他人提供某品牌无人机维修、破解等服务。在与客户就无人机破解服务达成合意后,薛某某通过境外网站购买对应无人机型号的解禁证书程序,后使用线上远程操控的方式将其购买的解禁证书程序刷写导入至他人的无人机固件程序中,使无人机突破原厂计算机系统设置的安全保护措施,飞行时不受禁飞区、高度等限制。截至案发,被告人薛某某为他人破解无人机收取钱款共计1.7万余元,违法所得共计9000余元。
该案是一起低空经济领域新型网络犯罪案件,闵行区检察院针对案件取证难度大、技术原理专业复杂的问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托侦协办机制依法介入引导侦查。
一方面,主动对接无人机生产公司及鉴定机构技术人员,围绕涉案两款软件证书的实质功能、技术原理等核心问题深入研判,准确界定涉案程序性质;另一方面,针对部分无人机使用者谎称无人机灭失、否认购买破解服务等情况,引导公安机关调整取证方向,全面调取涉案交易流水、聊天记录等客观证据,形成完整、稳固的证据链条。
庭审现场,公诉人充分阐释涉案程序性质、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厘清技术行为的法律边界。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薛某某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借着这场庭审给智能设备研发制造企业提了个醒,在持续完善产品安全防护体系的同时,也须在研发运营中恪守法律边界,维护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对网络平台企业而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有效审核机制,主动防范和阻断非法破解服务的传播与交易。
对所有市场主体而言,应把网络和数据安全视为经营与生活的生命线,遵法守法,不购买、不使用非法破解服务,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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