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法治报通讯员 马硕
因客户存在“跳单”行为,越过中介公司与房东直接签订租房合同,房产中介竟前往客户租住处,破坏门锁强行闯入客户家中,索要中介费。日前,经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青浦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今年上半年,王女士打算在青浦租赁一套房屋。在某房产中介公司租赁部员工李某的带领下,她最终看中了某小区四楼的一套两居室,讨价还价后商定以每月2600元租金的价格成交。而在即将签订租赁合同时,中介李某告诉王女士,最近租房行情有些上涨,中介费从月租金的35%涨至50%,也就是说王女士需要拿出1300元,作为中介费付给中介公司。
王女士一听就不乐意了,她心想,你们中介人员不过带我看了几套房子,就要收取这么多的费用,也太不值了!于是,她想到一个“好办法”,私下里联系了该套房屋的房东,双方直接签订了租赁条约,越过中介人员而省下了这笔中介费,也就是房地产行业俗称的“跳单”。
几天过去了,李某迟迟等不到王女士来签约,电话联系时王女士称自己已经入住了,不需要再租了。李某有些失望,经联系房东才发现他们早已私下签订了租房合同。她心中很恼火,认为自己忙前忙后带领客户看了这么久的房子,最后竟然被“跳单”,便马上将这件事报告给了该中介公司租赁部经理邵某。
邵某听完后也急了,“按照行规,这笔中介费仍然需要客户支付,干脆咱们俩找一天去王女士租住的地方讨个说法,一定要帮你把中介费要过来。”
于是,5月19日22时许,邵某下班后,骑电瓶车带着李某来到王女士租住的小区楼下。来到四楼,邵某大声敲门,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请王女士把该付的中介费给他们。王女士并没有理会邵某,称只有自己和孩子在家,刚洗完澡不方便开门,请他们离开。
邵某看到王女士是这种态度,顿时火冒三丈。他用脚用力踢门,大门被他踢得有些松动。听到门外的踢门声,王女士马上带着孩子躲进了卧室,并将卧室门反锁。
邵某用手生生将大门门锁掰了下来,带着李某破门而入,有些失去理智的他隔着卧室门向王女士讨要中介费。见王女士躲在里面不吭声,他又用手臂和肩膀将卧室门强行撞开,发现王女士躲在阳台上,旁边还有她的小孩。
见到有陌生人进来,王女士吓得魂飞魄散,对邵某说自己将会报警处理,并向楼下叫喊救命。邵某不依不饶,恐吓王女士一定要给个说法。他上前推搡了王女士,将她手中的手机抢了过来,并以此为要挟,声称要想拿回手机就先把1300元的中介费付给他们。
王女士气得浑身发抖,“你再逼我,我就跳楼了!”她向邵某大声说,趁势打开了窗户。
邵某担心事情会闹大,他匆匆带着李某离开了,并带走了王女士的手机。经鉴定,王女士的手机价值2250元,大门及卧室门门锁受到不同程度损坏。
承办检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邵某违背被害人意愿,强行闯入公民住宅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李某在和邵某一同进入王女士住宅期间,未协助破坏房门和抢夺手机,情节显著轻微,故未对其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