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某烂尾楼存在火灾隐患将被查封,两名承租人竟爬到5楼房顶,向执法人员抛砸石块、啤酒瓶等,“坚守”了1个多小时,其间他们还砸伤了1名特勤人员。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7日9时许,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新江湾城民警会同城管、市容、街道工作人员,配合公安消防支队官兵对国权北路某钢结构烂尾楼进行依法查封。其间该烂尾楼承租者被告人解某、候某为阻碍民警执法,先后爬上该楼五楼楼顶,向下投掷石块、酒瓶等物威胁民警执法,导致参与行动的一名特勤人员孙某后背被砸伤,经验伤,孙某系胸背外伤。
证人凌某系新江湾城派出所副所长。据其证言,案发时民警在涉案烂尾楼下安排警力维持秩序,发现一名特勤人员孙某后背被砸伤,孙某穿的雨衣被砸出一个大洞。凌某随后发现最北侧楼顶有人站在上面向下扔石块,孙某称他就是被石块砸伤的。民警随后通过执法记录仪拍摄到两名男子在楼顶向楼下扔石块、啤酒瓶的影像。凌某还说,有一个酒瓶扔到众多执法人员脚下碎裂,玻璃渣溅到了多人。
据特勤人员孙某证言,案发时他跟随一名民警在烂尾楼下维持秩序。9时40分,他发现有硬物砸到背上,转身朝上看,他发现一名穿黄色皮夹克的男子站在顶楼扔石块,在孙某和民警远离这栋楼时,楼顶男子还不时用石块和酒瓶砸过来。
证人沈某系某工程公司法人,两被告人向沈某租赁了涉案烂尾楼。据沈某证言,因存在火灾隐患,公安消防对涉案烂尾楼开具过临时查封决定书,此事解某、候某都知道。当天他们看见警察到场执法,就到顶楼朝下面执法人员扔石块和酒瓶。沈某上去劝说了四五次,可他们仍旧在顶楼扔酒瓶,直到1个多小时后,两人才被民警带了下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解某、候某共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两被告人均辩称,其仅投掷砖块,未投掷啤酒瓶,肯定没有砸到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且被告人的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为严肃国法,维护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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