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
最近,苏州市立医院北区推出一款专为患者打造的共享轮椅,只需扫一扫二维码,患者和家属就能随意使用。按照步骤缴纳98元押金即可租借轮椅。3小时内免费,超过时间每1小时需要交纳2元。(1月14日《扬子晚报》)
百家讲:
在我们常人看来,为不能行走、不便行走的患者临时性地提供轮椅,就像为残疾患者提供方便一样,是医院的一项基本义务。其实,很多医院也都是把提供轮椅当成便民服务。我们纳闷的是:苏州市这家医院怎么就把服务做成生意了呢?
当然,医院免费提供轮椅,也有难言的苦衷,或者说缺憾:有些患者家属不自觉,长期霸占便民的轮椅,让轮椅不能“轮流”服务; 有些患者不爱护便民轮椅,损坏严重;同时,购置轮椅的这笔费用太昂贵,医院不愿承担等等。不过,便民轮椅体现医院的公益性底色,不可缺失。再者,那些不尽人意之处,是可以采取措施克服的,比如,连续使用或长期使用者,在等候排序中靠后;比如制定损坏赔偿制度,并要求使用者缴纳押金。另外,购置便民轮椅,可以向政府求援,让公共财政承担一定的费用。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也该是给人希望与温暖的地方,如果一门心思做生意,则会让人寒心。把便民轮椅做成“共享轮椅”,不考虑患者和公众的感受,这生意还是免了吧。
——黄齐超
“痰”:
对员工进行培训,是现在不少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该说,企业培训对于提升员工能力、打造企业文化有不少积极意义,但问题在于,现在一些企业开展的员工培训似乎偏离了初衷,一些荒唐的企业培训让人大跌眼镜。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的企业在培训过程中喜欢剑走偏锋,培训过程无奇不有。(1月12日《法制日报》)
百家讲:
企业培训在企业管理和发展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一些企业举办的培训伤害了员工的权益。比如媒体曾经报道的,磕头下跪、爬行谢恩、剃阴阳头、当众打屁股……这些旨在“励志突破”的培训,被“勇气”“突破”“超越”“力量”“成长”包装起来,实则是不顾员工的尊严,只会招致员工的反感,更谈不上应有的激励作用,而有的奇葩培训,更有可能触犯法律。
企业奇葩培训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管理者受到了某种误导,比如一些所谓的管理大师提出的相关建议; 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管理者对培训的态度不端正,甚至于凭借自己的喜好进行培训。企业培训必须遵循法律边界,首要的一条就是尊重员工的权益和尊严。诚如专家所言,“无论是对工作的分配还是对绩效的考核、职业的培训,在关系到员工的人格权利或者人身权利的支配时,必须不能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因此,企业管理者要把培训的事做好,还须多动脑筋,切不可任性为之。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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