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1.2万元的借款,无情地改变了19岁夏双(化名)的命运。为了还这笔借款,她不得不办了19次现金贷,不仅掏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且她的母亲也因不堪讨债人的骚扰服毒自杀。甚至在母亲葬礼的当天,她的父亲还收到多个讨债电话。如今的她,为了躲债只得远走他乡。
夏双的遭遇已经成为一些现金贷公司设计的套路。这些公司往往盯住没有经济来源或收入不高的年轻“剁手族”,利用他们心理不成熟,容易非理性消费的特点,诱惑他们借贷消费。这些年轻人只看到现金贷门槛低的好处,忽视了其高利贷的本质。
律师表示,对高利贷衍生出来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我国现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均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执法机关应当依法高效执法,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借贷人作为公民,基于法律的赋权,受到侵害应及时寻求法律救济。
王建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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