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受伤,工厂跟他协商后达成了一份补偿协议,双方签字表示认可。
肖某后来得知,在工作中受伤应该申请工伤待遇,这样才较有保障,但此时距离工伤发生已有4个多月了。
请问律师,此时肖某能否反悔重新提出进行工伤认定?工厂能否以已经达成协议为由拒绝?如果工厂拒绝他该怎么办? ——唐先生
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肖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虽然与工厂达成了私下的补偿协议,但只要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时效,仍然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工厂不能加以拒绝。如果工厂以已经达成协议为由拒绝,肖某可以自行向劳动工伤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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