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
近日,雷先生在驾驶共享汽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他垫付了5.4万元维修费用,但在保险公司赔付后,共享汽车运营方却表示,要从雷先生垫付的维修费中扣掉1.4万元,作为车辆贬值损失费。记者发现,在不少共享汽车的用户协议中存在车辆发生事故后需要用户支付一定费用作为车辆贬值损失的条款。(3月4日《北京青年报》)
百家讲:
在笔者看来,这个折旧费就不该有,即便有也不该由承租人负担。这一折旧费其实就是“照新赔”,是让承租人永远为租赁产品的“破损保新”兜底,这就从理论上将租赁产品置于百年不老的境地,因此难言合理。就算折旧费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也不该让承租人买单。因为共享汽车经营方在收取租赁费中,已经核算进包括保险、折旧等的经营成本。当出了交通事故,再让承租人负担这部分费用,就等于是重复收费。收不收折旧费都不会影响到共享汽车寿命和使用。在维修上有保险公司担着,在继续使用上有后来承租人扛着,这无论在经营还是利益上,都不会给共享汽车经营方造成多大损失。从这一点讲,收取折旧费乃至保险上浮费也没道理。
总之,共享汽车经营方的这一做法,无疑是想把经营风险推给承租人,让自己做只赚不赔的买卖。因此,在法律界定不够清晰,且无法确保此条款无效的情况下,广大承租人还需擦亮眼睛。 ——王恩亮
“痰”:
在很多人的下意识里,在高速上行车,应该“慢一点,再慢一点”。但实际上,高速公路是有限速标志的,车速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速,也称“超低速”,也将被交警查处。昨天,记者从高速交警处获悉,从2月24日开始,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在辖区所有路段,对货车低速行驶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全年常态化进行。(3月2日《钱江晚报》)
百家讲:
道路安全须臾不能大意,依法文明驾驶是安全的最有力保障。对驾驶员而言,不仅须规避超速驾驶; 更须对“蜗牛爬”给予重视。如果是车辆造成的,应及时进行检修,以避免小问题拖成不治之症; 其次,应杜绝超载等非法驾驶行为,不能干“要钱不要命”的蠢事; 再者,高速长途驾驶,应注意劳逸结合,对玩手机、抽烟等,也应避免,尤其同车人,应尽到提醒甚至劝诫责任,共同维护好行车安全。
同样,高速上的“蜗牛爬”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据报道,浙江交警将全年常态化严查货车低速行驶。以杭州为例,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将移动测速设备全部投入路面用于货车低速行驶违法采集; 民警将加大巡逻密度,发现低速行驶货车的,通过车载显示屏提示、喊话器提醒等方式,引导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并予以处罚。这都是治理“蜗牛爬”的有效措施。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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