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韦贵莲
本报讯 信鸽具有传递信息、参与竞翔比赛等功能,因而具有较高的价值。有两人瞄准信鸽到被害人家里偷盗,被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两人分别被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和5年,并处罚金。
2016年12月27日8时许,王某像往常一样准备给鸽子喂食,打开鸽笼一看发现鸽子仅剩寥寥几只,他立即报案。青浦警方经侦查锁定了吴某和杨某。吴某在青浦打工,是一名发烧鸽友,在参加信鸽比赛时认识了王某。
2014年,吴某租的房子到期不能续租,他忍痛将信鸽卖掉。2016年开始,吴某又想饲养信鸽,但是没有种鸽,就把主意打到了王某的鸽子上。他觉得偷鸽子不犯法,吴某自己也曾被偷过鸽子。
吴某打定了主意,就对老乡杨某说手头紧,想偷鸽子卖,请杨某协助。杨某欠吴某5000元,一听吴某说可以给他好处费抵债,就答应了。2016年12月27日凌晨,吴某准备好工具开车带杨某到王某家,两人翻墙进入后撬开鸽笼,抓了20羽后,两人离开,途中两人商量干脆把鸽子抓完,便再次返回,又抓了16羽鸽子。
得手后,吴某支走杨某,自己带着鸽子打车到了宝山区,将36羽鸽子交由老乡兼鸽友陈某代为照管。他谎称这些鸽子是自己买的,等自己换了住所再拿回来自己养。本案立案侦查后,警方追回了30羽鸽子,另外6羽或死亡或被出售。
吴某和杨某二人对作案事实均如实供述,但对于信鸽的价值产生疑问。吴某认为根据自己多年的养鸽经验,自己偷来的信鸽没有获奖记录,价值应在50元/羽。而由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青浦区信鸽协会出具的评估意见认定被盗信鸽的价值为2000元/羽。
庭审中,吴某和杨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提出两点异议,认为被盗信鸽估价过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信鸽估价是由青浦区信鸽协会组织专业人员作出的评估意见,区发改委也作了相同的估价,因此认为被窃信鸽的估价在合理范围。被害人的住处是供其全家人生活居住,并且该住处与外界相对隔离,符合入户盗窃中“户”的特征,因此本案中对两名被告人的盗窃行为应认定为入户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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