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周末博客

“伴侣”动物

2018年03月16日 B03 :周末博客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716

  徐 慧

  伴侣动物,两个星期前我才接触到这个词。对于主人来说,伴侣动物是人生中一段短暂旅途的伴侣,它们给予了安宁、快乐、陪伴,也有悲伤,它们寄托了情感、点亮了生活,它们不仅仅是宠物。

  然而,近来虐待这些小生物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在各类媒体上被报道,也存在于我们的身边。记得之前开车途经南北高架,就看到有人在前面的车上往下扔小奶猫,在高速的车流里,这些小猫的结局可想而知。手把方向盘画出一个大大S形努力避开,万幸的是,车轮下没有小猫,也没有因此发生车祸。但那之后的好几天里,小猫们依然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后遗症是,开车上高架总有些害怕。

  关注此类事件的人实在不少,努力推动动物保护的爱心人士也在呼吁。但现状却是,我国只有一部 《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伴侣动物缺乏立法的保护。这就导致在现状下,遇到虐待伴侣动物事件,也只能在道德层面上予以谴责。

  浙江财经大学的钱叶芳教授就在她的朋友圈里分享了她草拟的 《〈人类伴侣动物保护法(草案)〉 专家建议稿》。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伴侣动物这个词,顿觉亲切,立刻联系钱教授,请她专门为“法治论苑”版面撰文,推动伴侣动物的立法保护。于是,就有了3月7日“法治论苑”版面的《〈人类伴侣动物保护法〉 立法建议》 一文。她在文章中写道,“鉴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动物保护意识参差不齐的事实,在野生动物之外,从伴侣动物开始立法,再渐次进行工作动物、经济动物、实验动物的立法保护,分类保护、循序渐进,可能更适合中国国情。”

  值得高兴的是,刚刚看到新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在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提及了伴侣动物的概念,尽管目前而言,伴侣动物保护立法还有些遥远,但却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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