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本报刊发的新华社记者的调查可以看出,山寨软件乱象丛生、信息“裸奔”怪相林立,已泛滥成灾,折射出相关部门对于管控网络市场、维护网民隐私的“边界”意识淡薄,值得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
对于保护个人隐私,相关法律已有明文规定。不法之徒为谋不义之财,不惜以贩卖公民隐私为手段,是可忍,孰不可忍!
对此现象,真的没法治理了吗?
专家的建议值得推荐:相关部门完全可以仿效铁路部门完善二维码信息保护制度,学一下他们封杀山寨软件、抢票软件、假票制造软件的态度与手段,对语焉不详、霸王条款的“吃人”软件进行集中控制,大力消除。
如何去伪存真,如何对那些脱去初始的外套,还可换上一百件其他衣裳的软件进行“围剿”消灭,这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也是必须要攻破的难题。相信在互联网技术已高度发达的今天,攻克此类难题应该不难吧。
说到底,只要将保护用户隐私提到法律的层面,将之当作一件神圣的职责,上述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王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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