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海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上海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全面适应和回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司法需求,着力助推上海航运法治软环境建设。
《工作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十二项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各类航运纠纷的海事司法管辖职能; 加强国际海运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港口设施建设运营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涉船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货代、船代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航运金融保险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涉及港航安全的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船员劳动和劳务派遣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涉邮轮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涉海涉水环境资源保护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加强海事行政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海事案件执行工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工作意见》 提出,要健全完善海事审判“六项工作机制”。强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司法需求研判机制,优化海事司法资源配置机制,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实施机制,拓展海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健全升级海事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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