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海外购房,“热心”朋友“吃差价”

2018年04月23日 A07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792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苏振振

  本报讯 李女士的朋友王女士自称可以使用其购房资格无偿帮助李女士购买海外房产,交易完成后李女士无意中发现王女士竟从中赚取了30万元人民币的差价。近日,虹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因海外购置房产引发的纠纷,最终调解由王女士返还李女士购房款25万元。

  李女士与王女士系多年好友。王女士早年留学新西兰,事业有成。此后,李女士儿子小赵同样去新西兰读书,李女士爱子心切,想着为独自求学海外的儿子在新西兰置办一套房产,便向王女士寻求帮助。了解到小赵的情况后,王女士表示,小赵因暂时没有取得新西兰工作签证,无法在新西兰购买房产,但表示可以帮忙,先以自己的名义在新西兰购买房屋,之后再过户至小赵名下。经过几个月的操办,李女士终于以62万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290万元)的价格购得了一套满意的房屋。

  一次偶然中,李女士翻阅购房材料发现,王女士购买房屋的价格与自己支付的购房款竟有30万元人民币的差价,并且,在新西兰购房并不需要王女士所述的工作签证条件,完全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购买房屋。感觉受到欺骗的李女士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王女士返还房屋的差价款30万元。

  王女士则表示,自己在早前就已购买此房,因小赵上门参观后对这套房子十分喜欢,于是自己便将这套房屋出售给了李女士,不存在代李女士购房的情况,并且该房屋价格持续上涨,李女士也并没有因此遭受损失。

  法官提醒王女士,从现有的公证书及双方聊天记录等证据来看,王女士主张双方不存在委托购房关系仍有不足,其诉讼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法院也向李女士表示,毕竟王女士从看房、签订合同、办理过户等整个购房过程中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希望李女士考虑到双方的多年情谊能作出一定的让步。

  经法官释明,李女士和王女士均流露出了调解的意向,双方遂在法官主持下达成调解,由王女士一次性返还李女士购房款25万元,其他再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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