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龙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依法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逮捕了4名嫌疑人。据查,这4人专门到长沙市内多个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踩点,先后物色了包括周某在内的6名对象,在6辆私家车上安装定位仪,并跟踪拍照。记者调查发现,汽车定位仪确实存在被滥用的情形。对此,有关专家呼吁加强必要的监管。(5月18日《法制日报》)
汽车定位追踪器一旦被滥用,无疑是可怕的。因为这就意味着,我们的车辆会随时被定位,以及我们的言行、运行轨迹等会被他人了如指掌,极有可能给被追踪人带来生命财产安全隐患。轻则被人敲诈勒索,重则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生命之忧。而这绝非是危言耸听,“黑科技+不法分子”可谓无所不能。
令人惊悚的是,据报道,如今这种汽车定位仪追踪器线上线下都不难买到。在搜索引擎上搜索“GPS定位器、所在城市”,会跳出很多此类产品商家电话。源头泛滥、监控不力,加之使用者的肆无忌惮,就很容易使汽车定位追踪器成为助恶的凶器。对此不仅要给予重视,更应该通过法治化手段防范汽车定位追踪器的非法滥用。
首先,强化市场监管是基础。专家介绍,如果这些GPS定位仪是汽车厂家以汽车安保为目的生产,并且正常用于汽车定位,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也可以正常销售。所以,有必要加强对监控或跟踪设备的源头监管,工商和公安等部门应加大对该类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管空白点,以确保这些产品在法律框架内使用。
其次,公民须强化隐私权观念。2009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将隐私权作为具体人格权写入民事法律体系中。因此,一方面公民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比如有必要检查车辆是否被非法安装了GPS定位器等器材; 另一方面,也应该增强他人隐私权不容侵犯的法律意识,利用偷拍进行敲诈勒索,不仅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更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的刑事犯罪。
再者,应加大相关案件的惩处。唯有加大违法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才能有效震慑不法行为。第三方未经安装者允许获取或传播他人监控内容,情节轻微的,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应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情节严重的,涉嫌触犯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此就须发现一起惩治一起。同时,对非法经营者也须依法整治。
总之,汽车定位追踪器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使用,可用作车辆的安保,用作目标车辆在被偷,被盗,被抢等紧急情况下,实时跟踪定位车辆移动路线,以顺利抓到歹徒等等,如此才能体现其价值所在。如果用其偷拍或者干违法之事,不仅不道德,更有可能触犯法律难逃制裁。因此,设备再智能再便捷,也不能突破法律边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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