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婚姻家庭

2018年05月28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902

  要求代位继承,咨询相关问题

  高老汉日前去世,因为没有留下遗嘱,因此继承人为子女三人。但高老汉有一女儿早年去世,女婿去年再婚,他们有一个女儿即高老汉的外孙女。现在女婿提出,这个外孙女有代位继承权,也应当继承高老汉的遗产。

  请问律师,这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么?另外,这个外孙女现在只有7岁,如果她也有继承权的话,具体应如何办理继承?她的父亲已经再婚,如何确保继承的财产不被其父亲和继母占有和使用?

  ——孙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 《继承法》 的有关规定,高老汉的外孙女享有代位继承权。由于她只有7岁,其继承所得遗产,应由监护人代为监管,直至她年满十八周岁。

  如果发现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个人财产的,该外孙女或者其他人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变更监护人。

  探视屡屡遭拒,应该如何应对

  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由法院判决归她抚养。起初我每月都能看到孩子好几次,最近对于我去看孩子,前妻表现得越来越不耐烦,总是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还说我探视次数过多。后来我得知,主要原因是她目前有了男友。

  请问律师,对于探视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如果她不肯给我探视,我该怎么办?

  ——蔡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蔡先生虽然已经离婚,但对孩子仍是有探视权的。这种探视权的具体实施方式,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蔡先生的前妻不让他探视孩子,蔡先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确认蔡先生的探视权,并协调双方确定合适的探视方式。如果对方坚决不肯配合,则法院可以确定一个探视方式,并强制执行。

  丈夫常年在外,能否判决离婚

  我丈夫外出打工多年,和我实际处于分居状态,请问这能否作为我提出离婚的理由?是否属于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

  另外,我们的分居情况应如何证明?我朋友的证言有效么?

  ——韩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分居两年只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且外出打工和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是存在差别的。

  郭女士朋友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当然,她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夫妻实际分居的时间,以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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