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信用卡套现该当何罪

2018年06月04日 B05 :律师沙龙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517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田思远

  利用 POS 机恶意透支自己使用,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为他人刷卡套现,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近年来,有不少自以为“聪明”的人士瞄上了信用卡套现,将之视为获取资金和收益的捷径。

  那么,利用银行POS 机非法套取现金,在法律上如何定性?是否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呢?

  用POS 机非法套现,一般是指行为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通过POS机套取现金的行为。

  行为人有可能是为他人套现,收取手续费获利,也可能是自己套现使用。

  基于不同的情况,司法解释作了不同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 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可见,利用POS 机恶意透支自己使用,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为他人刷卡套现,如果最终查证属实,犯罪嫌疑人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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