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辣椒头引发“全武行”

2018年06月05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818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了谁偷摘了地里的辣椒头,杨某与张某大打出手。打斗后,张某感觉头痛难忍,经医院诊断,她患有脑膜瘤。张某只能手术取出脑膜瘤,但她坚持认为杨某的击打,导致自己产生脑膜瘤疼痛,因此将杨某告上了法庭。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杨某和张某是比邻而居的两家人,但因为一些琐事,双方曾经发生过争执。去年5月,张某正在家中洗衣服时,杨某突然冲了进来,直指张某偷摘了自家地里的辣椒头。

  双方也因此爆发了肢体冲突。打斗之后,张某觉得头部疼痛,去医院就诊住院后发现自己头上有个脑膜瘤。之后,张某通过手术,将脑膜瘤摘除。

  张某认为,自己并没有摘过杨某的辣椒头,此次争执是杨某“捕风捉影”,也因此导致了自己产生了脑膜瘤疼痛。

  据张某介绍,有些脑膜瘤终生不暴发疼痛,外力作用可以引起暴发,因此治疗脑膜瘤的医疗费应当与此次自己被杨某殴打相关,为此她要求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3万余元。

  杨某则表示,这次听邻居说地里种的辣椒头被张某摘了,所以到她家理论,但张某不承认,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张某在医院里做核磁共振显示有脑膜瘤,应当是自身原因,与当天发生的肢体冲突无关。双方都有肢体动作,故张某自身存在过错,医疗费与纠纷无关。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从起因上看,该案中双方多年前就有过节,本次纠纷起因上,杨某认为张某摘了其辣椒头故上门,但仅凭非亲眼所见的证言内容,难以认定张某摘了杨某的辣椒头,难以认定张某在起因上存有过错。

  从纠纷过程看,杨某上门与张某产生肢体冲突,负有较大过错。视频资料显示,双方是扭打性质,因此张某在纠纷过程中防止暴力升级方面存有过错。综合纠纷细节,法院确定杨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对于医疗费中摘除脑膜瘤产生的费用,法院认为脑膜瘤主要是内因造成,外力可能促成了症状的暴发,因此法院根据原因力的大小,酌情确定手术医疗费的40%与本次纠纷相关。法院据此判决杨某赔偿张某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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