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工程多次修改费用增加 结算时却赖账

2018年06月19日 B02 :基层调解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451

  □法治报记者 夏天

  

  某装潢公司承揽了某外企的商铺装潢工程,却在施工中因甲方负责人的意志,出现多次修改返工,造成项目完工延期、总价提高。但此时,甲方项目负责人已经离职,而对于工期延长、报价提高的结果,乙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因此不被甲方验收团队认可。杨浦区人民法院民四庭的陈法官,通过巧妙取证、人性化调解,最终定分止争,让乙方拿到了应得的工程款。

  【事件】

  甲方多次修改增加工程

  结算时却不予确认签字

  2017年2月,某装潢公司(乙方)与某外商独资企业(甲方)达成协议,由乙方负责装修甲方在五角场某商场的商铺。根据双方约定,此项目工期为3个月至5个月。

  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相关负责人数次对装潢效果进行了较为随性的修改、增加,致使乙方施工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返工。最终,项目比约定工期延长了半个月才宣告完成。

  此时,甲方相关负责团队已经因故全部离职。甲方派出一名法务人员与装潢公司进行结算。但这名法务表示,由于本项目协议是由前任团队签署的,自己并不了解,而甲方高管也不认可乙方开出的120万元价格,需经公司工程部进行再度核价,因此不予确认签字结算。

  乙方是初创公司,公司负责人为负债经营,在迟迟未能收回工程款的情况下,受到了债务方巨大的压力。由于未能和甲方取得一致,就将本案诉诸杨浦法院。

  【调解】

  另辟蹊径了解事件真相

  法官多次努力调解成功

  杨浦人民法院民四庭的陈法官受理了本案。在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判断: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项目施工期间,甲方已离职人员是否对工程方案提出过修改,客观上是否增加了乙方的施工量和成本?

  然而经了解,陈法官发现此事存在一定取证困难:乙方法律意识淡薄,虽声称施工方案被甲方数次修改,却未能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这也成为甲方继任人员对其最终报价存疑的根源之一。

  于是,陈法官决定另辟蹊径,从其他角度查明争议焦点的真实性。她寻找到为该项目出具施工方案的设计院,又搜集了当初甲乙双方的往来工作邮件。经仔细分析材料认为,甲方确实在施工期间对施工方案进行了一定调整,乙方则为此增加了施工成本,并延长了工期。

  在查明关键事实的基础上,陈法官积极寻求调解可能。她与甲方分析拒付工程款将引来的法律责任,又向乙方释明,本案已进入诉讼程序,若启动评估,将涉及漫长的评估审价程序,不利于身负债务的乙方。

  最终在法官多次努力下,本案得以成功调解,乙方拿到了其应得的工程款。

  【点评】

  法官具有专业司法素养

  厘清事实做通甲方工作

  陈法官深知,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在取证环节,将涉及专业的财务评估、审计,这个时间是以数个月来计算的,从委托到出结论报告,历时超过半年甚至一年也是很正常的,此外还要支付一笔数额不菲的评估审计费。一旦评估程序开始了,对乙方来说,无论官司胜败,都是巨大损失。

  因此,陈法官希望尽力通过调解,将本案尽快解决。她以专业的司法素养、专注的工作态度,高效地厘清事实,做通甲方工作。

  同时,陈法官及时向乙方通报调解进程,尽力缓解其焦虑心情。她回忆:“那时只要我一个电话过去,不管进展大小,他们都会马上赶到法院,摆出一副马上就能签协议的架势。连法律文书都不需要我们邮寄,而是要求直接赶过来取。”

  陈法官表示,本案也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当事人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方案的修改态度随意,没有及时对合同内容的修改留下足够证据,因此造成了之后的种种纠纷。法官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在不失公允的前提下,以更人性化的方案定分止争,化解纠纷,被双方当事人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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