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金玉良言

整治不良APP不能仅“罚酒三杯”

2018年06月19日 B06 :读者呼声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077

  □余明辉

  工信部近日公布2018年一季度检测发现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共计21个应用商店中的46款APP涉及其中,被责令下架。此次下架的46款不良应用包括:“今日头条新闻”“QQ同步管理助手”“神庙逃亡”“安卓优化大师”等。(北京青年报6月14日)

  又一批不良APP 被发现和责令下架,无疑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及时保护。公开的点名道姓指出哪些商家、哪些APP存在不良现象,对商家、消费者等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止血效果,是坏消息中的一种好消息。但是,对这样的不良APP绝不能仅仅是提醒、告知消费者、下架就了事。

  据介绍,此次工信部对56家手机应用商店的4万款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发现违规软件46款,涉及强行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显然,这已不仅仅是消费者未尽到自我信息保护、消费前未认真审查消费提示等问题的错,而是经营者涉嫌恶意营销、消费欺诈,违规使用甚至暴露消费者个人隐私等价格、刑事等多重违法违规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则明确,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公开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显然,这些不良APP 已经违背我国 《消法》 《网络安全法》 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工信部如此行动早不是第一次,可以说成为近年来的一个定时固定动作。但遗憾的是,被多次点名下架之后,仍有如此多的恶意不良APP出现和前赴后继上榜。这就让人不得不深思的是,这些恶意不良软件顽强存在的底气何来?显然,处理不力、不到位,打击不够震慑不足、违规违法成本很小甚至于无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主因。

  不良软件固然与软件的开发者、上线运营者等有着密不可分的直接联系,但客观上,作为国内相关电信运营商,也负有无可忽视的责任。对此,需要相关方面思考的是,相关运营商对此该负怎样的责任?相关的监管程序是不是存在问题?

  相关部门应采取得力措施把相关责任落实清楚、处理到位,不能再简单地搞“罚酒三杯式”的下架处理,才能真正起到遏止不良APP软件层出不穷的作用。否则,仅仅靠APP软件榜发布、下架等,对捆绑下载使用、随意收集个人信息等不良软件不但没有用,反而会成为一些别有用心者恶意开发不良APP的遮羞布和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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