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心肌炎当感冒治 患者不幸去世

2018年07月03日 B02 :基层调解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2013

  刘欣楠 制图

  □法治报记者 王建慧  通讯员 董宪民

  刘某某咳嗽5-6天,痰中带鲜血。一天当中,分别于上午和晚上两次去某医院就诊,一系列治疗前后不到24小时,院方还是宣布,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院方对病情判断有误,延误了抢救治疗,提出高额索赔。

  普陀区医调委调解员及时启动专家咨询程序,对死亡原因做出正确诊断,然后耐心劝说双方,终于将赔偿金额定格在双方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化解了医患纠纷。

  【事件】

  患者咳嗽中带血就诊

  不到24小时不幸去世

  26岁的患者刘某某“咳嗽5-6天、黄痰中带鲜血、无发热”,于今年2月9日10:14至上海市某医院急诊,胸部CT“两下肺炎症”,诊断为“支气管炎”,医生给予静脉输液抗感染治疗;17:07检查情况是:体温38℃,血压140/70mmHg,心率90次/分,气平、未诉胸闷胸痛,双肺呼吸音粗,未及湿啰音,医方给予配感冒药、嘱次日复诊后让其回家。

  当天21:52患者再次来院挂急诊,面色苍白,双肺满布湿啰音;22:00初步诊断“肺炎、呼吸衰竭”;22:18意识丧失、呼吸停止,2月10日0:25经抢救无效宣布临床死亡。

  刘某某离世后,其妻孟某某伤心欲绝,但囿于老家的风俗习惯,她只能当一名孝敬公婆的贤惠媳妇,不能抛头露面去维护自家的合法权益。刘某某的父母老刘夫妇不满50岁,既要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还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维权的重任。

  几番交涉后,医院建议先做尸检,查清刘某某的死因后再谈赔偿事宜,老刘夫妇接受了建议。

  2018年2月,某大学上海医学院出具“病理解剖诊断”,刘某某的死因是重度感染性心肌炎。老刘夫妇认为:医方疏于观察、漏诊,误将心肌炎当感冒治,从而延误治疗、抢救并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要求医方承担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人民币258万元。因患方索赔金额超过3万元,院方建议通过医调委解决纠纷。

  【调解】

  启动“专家咨询”程序

  对死亡原因做出诊断

  今年3月23日,老刘夫妇来到医调委求助,调解员接待了他们。在仔细倾听他们的叙述、查看相关资料后告诉他们,虽然尸检报告对刘某某的死亡原因做出了明确诊断,但对其死亡与医方有无因果关系?责任程度没有界定。

  调解员认为依据《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 第31条、第32条之规定,应当启动专家咨询程序,并将专家意见作为调解的参考意见。老刘夫妇表示接受。

  4月17日,专家咨询会在医调委举行。首先,调解员向3位专家介绍了案情; 接着专家们仔细查阅了病史,再分别面见双方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 最后专家经分析研判后,出具了《咨询意见书》:经尸检证实患者的死因为急性重度感染性心肌炎,该病本身预后凶险,有极高死亡率。同时认为院方存在下列过错:一是患者第一次就诊时,院方在处置上未按常规作心电图、血常规检查,导致诊断不明;二是患者第二次就诊时,符合典型急性左心衰的表现,但院方未予以重视和及时处理。为此,医院应承担次要责任。医患双方均表示尊重和接受专家意见,但老刘夫妇认为按30%赔偿太少了。

  调解员耐心劝说双方

  为患方多争取6万元

  调解员了解到,《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两种计算方法。刘某某的赔偿款若按城镇居民计算可赔50万元,而按农村居民计算仅23万元,两者相差一倍多。

  调解员从大量的案例中,梳理出可以证明当事人为城镇居民身份的证据及办理途径。然而,刘某某虽然16岁就来沪谋生,孩子也出生在上海医院,却从未到公安机关办理过暂住证; 虽然能够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却没支付房租的银行流水;虽然在亲戚所办的非正规企业从事运输工作,却没领取工资和纳税的记录。老刘夫妇无奈表示只能放弃。

  调解员耐心劝说患方,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到讲医学、释法规,使老刘夫妇的索赔诉求从258万元降至35万元。然后调解员又做院方工作:希望院方换位思考,设身处地考虑患者的实际困难,人性化处理。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将赔偿金额定格在双方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调解员还为患方多争取到6万元,老刘夫妇表示接受。

  根据《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平等自愿的原则,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点评】

  放大情阐述理守住法

  有效化解了医患矛盾

  本案中,某大学上海医学院出具“病理解剖诊断”,刘某某的死因是“重度感染性心肌炎”。调解员认为,虽然尸检报告对刘某某的死亡原因做出了明确诊断,但对其死亡与院方有无因果关系,责任程度没有界定。

  依据 《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 之有关规定,调解员及时启动专家咨询程序。根据专家出具的 《咨询意见书》,认定医院应承担次要责任。患方虽然表示尊重专家的意见,但又难以接受30%的赔偿额。对此,调解员及时从“放大情、阐述理、守住法”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医患双方的工作,使双方的诉求不断接近并最终达成协议,及时履行,有效化解医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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