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刑事行政

借钱无力偿还,是否会担刑责

2018年07月09日 B02/B03 :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534

  我做生意跟朋友借了钱,现在生意亏本钱也还不出来了,对方起诉我没去应诉,法院判决我还钱,可我确实没钱可还。

  现在他们威胁说要走刑事途径,告我合同诈骗,让我坐牢。还说法院判我还钱我不还,可以要求拘留我。

  请问律师,我会承担刑事责任么?

  ——葛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法院判决还钱却不还,可能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一罪名的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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