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银宇
如今,只要一提到法院执行,似乎必然贴着“执行难”的标签。在互联网搜索引擎输入“执行”二字,和“执行难”有关的搜索结果,显示有成千上万条,可见“难度”,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法院执行工作特征。不过和执行难相比,作为一名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我更想和读者朋友们谈谈执行工作中的另外“两度”:力度与温度。这两个“度”,同样是执行案件的明显特征。
首先是执行的力度。换言之,法院执行,就是一个让生效法律判决“落地生根”过程所表现出的一种法律强制力。这里的法律强制力,是司法权威的直接体现。作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在面临法院各类强制执行措施所带来的压力时,应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如果心存侥幸,有逃避、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那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者,被法院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社会上寸步难行,信誉扫地; 重者,被法院予以罚款、拘留的处罚,乃至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一系列的法院执行强制性措施,犹如一套组合拳,彰显着法院执行的力度,保障着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着司法权威,是执行中“刚”的一面。
其次是执行的温度。换言之,法院执行除了以法律强制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也要有法律的人文关怀。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法条,也是有对弱者的同情与帮助。法院执行,在力度之外,同时也有温度。对申请执行人而言,往往经历了各类纠纷带来了创伤,以及在法院审理过程花费的人力、财力,尤其是涉及民生类案件法院予以重点执行,以“效率”为原则,总是想尽办法在第一时间执行到位。对被执行人而言,法院会为生活确实困难的被执行人保留最基本的生活费用,在拍卖处置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时,也会保留五到八年的租金,以保障其最基本的生存权。这些法院执行的温情举措,让当事人明显感受到法律人文关怀的温度,是执行中“柔”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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