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川
本报讯 我国对枪支弹药管理严格,严禁民间私藏,然而有人却认为气枪非枪,仍然私自收藏。近日,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了一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朱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三四月份,被告人朱某从他人处获得3把气枪、1把枪管,后将上述气枪、枪管藏匿于金山区吕巷镇荡田村某户家中。2018年3月20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朱某家中查获上述气枪、枪管。经鉴定,涉案枪支中的2把气枪均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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