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本报讯 男子刘超在沪期间,因欲与前女友复合遭拒,竟设计将前女友诱至自己暂住地,不顾被害女子的割腕抗争,将其多次强奸,并将其打伤。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超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刘超曾与被害人何佳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刘超脾气不好,因此何佳不堪忍受,与他分手了。而刘超对此耿耿于怀,一直想与何佳复合。
2017年10月7日上午11时许,刘超用他人手机号码拨打了何佳的电话。“有一份你的快递寄到我家来了,我领你去取吧。”刘超在电话里说,何佳同意了。
两人相约见面,刘超骑电瓶车,将何佳带至自己的暂住处青村镇岳和村一民宅内。可这里没有何佳的快递,倒是图穷匕见的刘超再度向何佳提出,“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面对何佳的拒绝,刘超心生歹念,打算强行与何佳发生关系。何佳进行了激烈的抵抗,她抓伤了刘超的颈部,又采用割腕自伤等方式进行反抗,但刘超依然用强,多次与何佳发生性关系,直至次日早上才把何佳送回家。其间,刘超还殴打了何佳,后经鉴定,何佳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本案由公诉机关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超犯强奸罪,向奉贤法院提起公诉。对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刘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被害人何佳的陈述、相关证人证言、当事人微信聊天记录及视频资料、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超在男女感情发生裂痕后,未能采取正当方式予以缓解,而是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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