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你有快递在我家”

一女子上当 遭前任男友强奸

2018年07月24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659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男子刘超在沪期间,因欲与前女友复合遭拒,竟设计将前女友诱至自己暂住地,不顾被害女子的割腕抗争,将其多次强奸,并将其打伤。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超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刘超曾与被害人何佳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刘超脾气不好,因此何佳不堪忍受,与他分手了。而刘超对此耿耿于怀,一直想与何佳复合。

  2017年10月7日上午11时许,刘超用他人手机号码拨打了何佳的电话。“有一份你的快递寄到我家来了,我领你去取吧。”刘超在电话里说,何佳同意了。

  两人相约见面,刘超骑电瓶车,将何佳带至自己的暂住处青村镇岳和村一民宅内。可这里没有何佳的快递,倒是图穷匕见的刘超再度向何佳提出,“让我们重新开始吧!”

  面对何佳的拒绝,刘超心生歹念,打算强行与何佳发生关系。何佳进行了激烈的抵抗,她抓伤了刘超的颈部,又采用割腕自伤等方式进行反抗,但刘超依然用强,多次与何佳发生性关系,直至次日早上才把何佳送回家。其间,刘超还殴打了何佳,后经鉴定,何佳的伤势构成轻微伤。

  本案由公诉机关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超犯强奸罪,向奉贤法院提起公诉。对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刘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被害人何佳的陈述、相关证人证言、当事人微信聊天记录及视频资料、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超在男女感情发生裂痕后,未能采取正当方式予以缓解,而是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文中人物为化名)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一女子上当 遭前任男友强奸 2018-07-24 2 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