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百家讲“痰”

2018年07月31日 B06 :读者呼声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031

  “痰”:

  重庆彭水县大同镇一家民营酒楼,2016年开始,该镇一些领导经常来此吃喝、招待,喝郎酒抽中华烟吃野味后做假单,留下2斤白条约14万元没支付。在一堆带有菜单明细的白条上,有一张可以清楚地看到工作人员赵小龙的亲笔签名“冉书记安排,扶贫验收”的字样,结账金额高达2479元。(7月27日搜狐网)

  

  百家讲:

  用公款大吃大喝,历来饱受公众诟病,尤其是财政赤字了也照吃不误,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一般出现在最基层的村镇,此类丑闻时有发生,政府拖欠餐馆的招待费长年不还,有的高达数十万元之多。

  的确,在一般人看来,政府在你这里接待是看得起你,别给脸不要脸,与政府作对是有风险的。退一步说,怕谁也不要怕政府,因为吃的是公款,谁也不心疼,欠债总是要还的。让人悲哀的是,政府搞扶贫验收,极具讽刺意味,变成了公款“宴”收,我看扶贫是假,致贫才是真。

  抛开其他吃喝的理由不谈,单就扶贫验收吃喝而言,究竟是谁如此大胆,竟欣然接受宴请,这不是腐败又是什么?这样的作风难道不值得反思与追究?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不要急着去责成政府还钱,而是由表及里、顺藤摸瓜,将参与公款吃喝、打白条的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否则政府公信力何存?又何以取信于民?

  ——李忠卿

  “痰”:

  “要么买指定商家的手推车,要么被取缔!”这是最近周至县城20位商贩遇到的烦心事。商贩称,城管部门指定的店家比其他商家贵1800元,周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指定店家是为了工作需要,不能20多个商贩摆出来的模式都不一样,显然不美观。(7月27日东方网)

  

  百家讲:

  作为政府部门应当依法行政,指定商贩买比别店贵一倍推车应当建立在尊重摊贩的前提上,而不能用行政手段非此即彼干涉公民的自由。因此,我们在出台整理摊位的规定时,最好考虑得更周到些。摊位形象差是个问题,但也不能因此让摊贩花高价买顶棚太高进不了家门的指定手推车。

  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规范化管理并不等于凡事都要讲究个统一,都要来个指定手推车。而这也恰恰违背了权利保障的天然顺序,由此引发商贩不满,自然在情理之中。城市需要城管维护秩序,商贩需要摆摊生存发展,周至城管指定商贩买比别店贵一倍推车,换做城管自己都无法接受。

  唯有找准城市发展、居民生活、商贩生存三者间的共同利益所在,平衡好各方权益,良性规范各方行为,才是城市长远发展之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各个群体的权利都能得到妥善和分层次的保护,才是一座城市最值得骄傲的形象。

  ——童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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