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张宇华
本报讯 近日,犯罪嫌疑人大魏(化名)因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大魏批准逮捕。
2016年起,大魏开设某船舶配件公司,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大魏实际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在采购原材料预付部分货款后,对余款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遇到上门讨债就以开空头支票、躲避见面等方式应付。
大魏长期拒付余款,被原材料供货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大魏立即支付原告剩余货款。大魏在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为拒绝支付法院判决、裁定等所需支付的货款,混淆公私账户,以亲戚朋友名义重新注册公司洗钱走账,进行资产转移。累计约数百万元款项被大魏转移用于购房、购车,甚至与他人合作经商。
奉贤警方于2017年9月正式立案侦查。2018年6月,大魏在奉贤一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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