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社会

法院强制执行助老宅重归主人

2018年08月03日 A08 :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本报讯

本文字数:633

  □记者 夏天 通讯员 汤峥鸣

  本报讯 地处上海市中心进贤路某号的一栋老房子,是鲁阿婆家的私宅。因历史原因,老宅三层一直居住着吴某夫妇。虽然根据判决,吴某夫妇早在2013年底就应迁出该房屋,但两人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迁出。近日,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排除妨害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腾空吴某夫妇无理占据长达5年之久的房屋。

  进贤路上这处房屋原系鲁阿婆家的私宅,后作为公房。2013年,有关部门根据规定,陆续将楼内原有的承租人进行了安置迁出,并将房屋产权返还鲁阿婆家,但居住在三层的吴某夫妇拒绝迁出。鲁阿婆家向法院起诉,要求吴某夫妇迁出。

  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吴某夫妇迁出房子并承担房屋使用费。判决生效后,两人仍拒不履行,以身体不佳、无处可搬等理由拖延,并提出高额补偿要求。

  法官调查发现,吴某夫妇在进贤路附近有一套面积相近的房屋可居住,目前该处房屋被吴某夫妇出租给邻居收取租金。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为该户制定了较为合理的安置方案,但在吴某夫妇看来,这些都无法满足其要求。

  为维护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黄浦法院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对吴某夫妇占据的房屋进行强制清场。

  7月30日上午,执行法官出现在吴某家门口,现场宣读了搜查令,并清点屋内物品,打包装箱后登记造册。为充分保障吴某夫妇的权益,房间内清理出的物品除部分生活必须品被运往迁入地房屋外,其余杂物则全部运往临时租借的仓库等待其认领。至下午4点,房屋顺利腾退完毕,已年过古稀的鲁阿婆重新拿回了属于自己的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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