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保某拽着男子李某到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公安分局文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向李某文购买了30吨“白象牌”食盐,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为假盐。
接报后,民警在辖区一仓库查获李某销售给保某的“白象牌”加碘精制食盐13吨。曲靖市盐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对查获的“白象牌”食盐进行随机抽样取证。经鉴定,该批“白象牌”精制食盐为假冒商品。
经查,2017年12月2日,马某受生意伙伴彭某邀约做“翻包盐”生意,由马某负责联系销路。这伙人翻包用的食盐是向四川乐山联峰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嘉州牌散装盐,每吨580元。散装盐经过翻包摇身变成精制食盐后,以3000元到3300元一吨不等的价格卖出,从中谋取暴利。
自2018年1月至查获之日,马某将翻包的食盐以低价卖给曲靖的邹某以及昆明、宜良、景洪、保山昌宁等地,共计360余吨。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等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麒麟公安分局依法移送起诉。
王建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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