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主笔闲话

监督主体不能缺失

2018年08月07日 B01 :维权周刊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419

  近日,多地持续高温,有高温作业者仍没领到高温津贴,怎么办?

  “专家表示,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承担举证责任。”这是本报今日报道的结尾语。

  问题似乎解决了?笔者认为,没有完全解决,对部分缺少文化、不善言辞、担心丢饭碗、不懂投诉途径的劳动者来说,还是会困难重重。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拒绝发放或克扣,均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理当受到法律惩处。关键问题是,发放单位是执行主体,监督主体却偏偏缺失。单位执行得如何?没有明确的监督主体,还是用“民不举,官不究”的老套路来处理,实际上是一种懒政的表现。

  笔者建议,把监督主体明确起来,有所作为,不要让劳动者高温劳作之余,还要为维权而到处奔波。

  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如何?只要看对底层弱势群体的态度。该如何改?不用笔者这个外行来多说了吧。

  王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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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监督主体不能缺失 2018-08-07 2 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