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23年前转租房埋隐患23年后欲收回遭拒绝

2018年08月07日 B02 :基层调解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本文字数:1593

  □见习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黎玉丽

  几十年的老朋友、老邻居一直关系融洽,双方却因房屋租赁问题闹起矛盾。金山区张堰镇解放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此事后及时介入,组织调解员展开调解。通过几番走访相关部门、查阅资料、耐心调解,最终化解了两家之间的矛盾。

  【事件】

  事起23年前的房屋租赁

  1963年,施某承租了张堰镇上的一处房子居住,每月房租由其单位从施某工资中扣除。1995年,施某一家搬离了原住处,原房屋一直空关着。当时,郑某就住在施某家隔壁,郑某与施某是同乡,关系比较好。所以当郑某提出要承租下施某居住的房屋时,施某马上表示同意。

  因房子破旧,郑某将房子修缮后居住,并每月交给施某单位房租,一直延续到2002年。后该单位改制,房屋由当地房管所管理。多年来,两家一直相安无事。

  2017年,政府要对危房进行加固修缮,施某要求收回房屋,但遭到郑某拒绝,郑施两家由此产生矛盾。

  【调解】

  防盗门成和解“拦路虎”

  居委会人民调解员顾老师了解情况后,约了郑某共同商量房屋问题。1月9日,顾老师组织双方在镇物业公司会议室进行第一次调解。调解当日,郑某承认现在自家居住的房屋原先确系施某家承租的,但是从1995年起就一直由他们在使用,所以不同意归还给施某。调解刚开始就陷入僵局,双方一个坚持收回,一个坚持不肯归还。

  因双方均不肯让步,调解员随后向房管所、物业公司进一步核实了解两家房屋的情况,发现此房屋虽然郑某使用多年,但不是实际的承租人。

  调解员顾老师和居委会干部来到郑某家将核实的结果告知他,希望他能归还房屋。郑某一开始态度很坚决,认为就是自己的,不愿归还。经过做他的思想工作,郑某同意归还房屋,但是要求施某补偿房屋维修费用1万元。

  调解员顾老师第二次约双方进行调解。施某对于郑某提出的1万元补偿不予同意,他认为当初约定好的房屋破旧,郑某要居住则由他自行修缮,自己没义务给予郑某补偿。调解员向他们讲述了“三尺巷”相互谦让的经典故事,劝导大家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老朋友了,不要为了此事而伤了彼此的和气。经过调解员反复劝说、协调,最终双方同意由施某支付郑某5000元房屋修缮费,郑某将房屋归还给施某,此事就此了结。

  没想到一段时间后,施某再次来到居委会,称郑某虽归还了房屋,但自己还是进不去。原来,原本两家的房屋都由郑某家使用,郑某为了安全考虑,在两家房屋的公用通道内装了一扇防盗门,现在施某要想进入房屋必须先有防盗门钥匙。调解员和居委会干部劝说郑某给施某一把钥匙。但过了一段时间,郑某仍没有给施某钥匙。

  于是调解员顾老师又向城管部门请教。城管的答复是:郑某家安装的防盗门影响了他人的正常通行,如果不愿给钥匙,可以要求他限期将门拆除。

  调解员顾老师再次劝说郑某给施某方便,否则私自安装防盗门属于违建,城管部门有权拆除。经劝说,郑某终于同意给钥匙,原以为调解尘埃落定。不料郑某又来居委会,表示钥匙不给了,门也不锁了,并当即写下保证书。次日调解员将此事告知了施某并让他来拿保证书复印件。刚刚通知完施某,郑某又来居委会跟调解员顾老师说,他要给施某钥匙并要求收回自己的保证书。

  1月18日上午,调解员顾老师和居委会干部陪同施某到郑某家拿到了钥匙,施某当即付给郑某钥匙工本费10元。至此,郑施两家的矛盾在一波三折中终于得到解决。

  【点评】

  成功调解关键在“耐心”

  看似简单的邻里纠纷,一家收回房屋一家归还房屋即可,但是因年代久远,房屋的归属权发生了变化。调解员为了这套房屋先后跑了多个部门,查阅很多资料,最终搞清楚房屋的归属权,使得郑某愿意归还房屋。

  但没想到一波未平又一波,双方又因一把防盗门钥匙闹得不可开交。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面对一次次调解,双方当事人一次次反悔,调解员深深地体会到做人民调解工作“耐心”二字的重要性,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冷静去处理纠纷,最终使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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