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
近日广东佛山一位数学老师布置家庭作业,要求学生回家后“数一亿粒米”,引起了网友热议。该校回应称,老师的初衷是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掌握新知识,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9月8日新华网)
百家讲:
“数一亿粒米”,一道学生及其家长难以完成的家庭作业题,甚至是难倒所有人的家庭作业题。见仁见智,“数一亿粒米”可能不行,但“解剖一道题”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如果学校与老师只是“复制+粘贴”课本上的题目,不敢越雷池一步,那么创新性题目就永远不能进入学生的视野; 如果学校与老师只为追求题目的“奇葩指数”,“题”不惊人死不休,就有可能步入创新的误区,甚至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反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如何把握平衡与尺度是一门大学问。
无论“数一亿粒米”是培养学生发散思维的初衷,还是培养学生质疑精神的启蒙,之所以被很多人“不能接受”,关键在于发散思维与质疑精神在孩子们身上都是“稀缺的”,甚至在家长身上同样是“稀少的”。
物以稀为贵,中小学教学改革、素质教育的推进等不能停滞不前,而应该在“课标”的指导下,学校及教师进行积极的探索与创新。可以讲,每一道奇葩题目的热议都是一次鞭策,并且需要碰撞出激励改革创新的“思想火花”。
——王旭东
“痰”:
汉口一位单亲妈妈陈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7年,当她通过法院向影楼索要社保补贴时,才发现自己没有到合同中的影楼上班,而是到同一院内的另一家影楼上班。昨日,来自江岸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消息说,陈女士并未上错班,而是影楼“玩巧”。公益律师最终为她讨回了公道。(9月9日《楚天都市报》)
百家讲:
原来,这两家公司是一对同胞兄弟所开,共用一套人事和财务人员。他们通过“玩巧”算计员工,企图达到不给员工依法缴纳劳动保险之目的,可谓费尽心机,这手段实在是太卑鄙了。
《劳动法》 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说明用人单位有为企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用人单位“算计员工”,从主观方面讲,降低人工成本、最大限度追求企业利润是直接原因。如此奸巧滑坏是资本逐利性博弈下的怪诞,在损害员工利益的同时,最终也算计了自己。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左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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