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
近日,北京地铁2号线上,一名男子在车厢内吃小龙虾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据北京地铁公司核实,其间该男子不听地铁乘务人员和周围乘客的劝阻,将小龙虾的皮随手扔在车厢内。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介绍,男子的行为污损车内卫生环境,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警方连续工作,12月20日,涉案男子梅某(28岁,河南人)被北京警方查获。现梅某因寻衅滋事行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百家讲:
消除不文明现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提高人的文明素质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并不代表着对于不文明现象要“耐心等待”,可以随意“容忍”。相关部门没有宽容不文明者,对其依法行政拘留,这才是最好的教育。
地铁吃小龙虾还乱扔垃圾,看似是一件小事,在平时的生活中也经常出现,但却挑战了文明底线。对于不文明现象,如果劝阻无效,应该交给法律,让其感受到法律的惩罚力量。嚣张的当事者对指责其行为的乘客说:“我吃东西不犯法,警察来了都管不了我。”的确,吃东西是不犯法,但要看在什么地方吃,怎样吃,超越了一定的底线,越过了一定的界线,却会变成犯法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地铁吃小龙虾乱扔被拘并不冤。——王军荣“痰”:
12月19日,男童父亲呼先生告诉记者,事发数天前,他发现自己的儿子小洋从幼儿园回家后,他发现其身上有伤,随即打电话将小洋送往医院。他称,孩子大腿、下体和肚子多处烫伤,两只耳朵均有化脓症状,头部和手背亦有旧伤痕。“很严重,也很心疼。”住院期间,小洋称自己的烫伤和耳朵伤均系继母肖某所为,后妈将壶里的热水倒进瓢里,脱下男孩的裤子泼洒。(12月20日《新京报》)
百家讲:
许多地方的监管部门很少追究类似虐童者的法律责任,从而怂恿了继母或父母虐待孩子行为的泛滥,让人纠结。这不仅源于继母或父母认为打孩子是家事,不犯法,别人管不着;还源于相关监管部门出于同情,不追究虐童者的法律责任,顶多给予道德谴责,以致虐童者不用付出任何违法成本,难以长记性,自然容易重蹈覆辙。特别是,对虐童者不依法追究刑法责任,难以震慑其他继母或父母,虐童事件自然难止。
殊不知,孩子虽是父母所生,但并非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保护好他们的人身安全,让他们健康成长,既是父母的责任,也是地方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
依法追究虐童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对于虐童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合法保障和维护儿童健康成长的正常秩序,不能让儿童失去生活和成长的监护。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受伤”儿童不再受到 “第二次伤害”。——路可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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