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徐波
本报讯 为了在春节前仅剩的几天“黄金时间”内能够赚点回家的路费,一名菜场内卖菜的“生意人”想到了一出贩卖烟花爆竹的生意。没想到这样的“生意经”害苦了自己,他被警方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5天,这个年最终是在拘留所度过的。
1月31日,嘉定安亭派出所接到一条举报线索称,在黄渡联西菜场内有个贩菜的经营者在偷偷地推销烟花爆竹。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这名乔姓经营者确有嫌疑,他的烟花爆竹都存放在暂住地。
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迅速行动,在位于联西村的一户出租房内查获34箱烟花、68盘爆竹。乔某交待,自己见贩卖烟花爆竹有利可图,就从非法渠道购得后准备偷偷出售,赚点回老家过年的路费。
乔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老家的路费没赚到,最终还要在拘留所过年,真是懊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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