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张宇华
本报讯 原灯芯加工厂工人余某,在掌握行业诀窍后,竟低价收购杂牌灯泡,再以手工打印“贴牌”等粗劣手法,“山寨”多家知名灯泡合计15万余元之多。近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余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的一天,警方接到线索举报称有人在上海嘉定某村制造假冒“亚”字、“飞利浦”、“欧司朗”等知名品牌的灯具。同年12月12日,警方就在该制假网点当场抓获正在制造假冒知名品牌灯泡的犯罪嫌疑人余某,并现场查获涉案的假冒灯泡若干。
经查,余某曾经是某灯芯加工厂的工人。因对灯泡行业比较熟悉,余某就想着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的灯泡,以多赚点钱。余某从外地低价收购了无品牌的灯泡,又从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个手工打印机和几个知名灯具品牌的商标模板。另外他还通过不法渠道购买了一些包装盒,自己贴标包装后再卖出去。
刚开始余某为了隐蔽,就在自己的厢式货车里面加工。后来胆子大了,他就在嘉定某厂区租了一个小仓库。经鉴定,警方在案发现场查获的涉案各型号的假冒知名品牌灯泡市场价格共计1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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