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机场免税店购物的男顾客,结账后转身离开时突然摔倒在地,他认为是后面的女顾客将行李袋放在他身旁导致他被绊倒,而女顾客坚持认为与己无关。法院日前审理了该起蹊跷的健康权纠纷案。
男顾客结账离开时摔伤
2017年4月1日早8点左右,靳先生与柳女士各自从国外返沪时,碰巧都到浦东机场免税店排队买香烟。靳先生排在前面结账时,柳女士也在后排队,她和靳先生之间还隔着一位戴蓝帽子的顾客。为了确保排队序列,柳女士把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身后脚下,并跟蓝帽子顾客打招呼说:“包帮我看一下,我去换一下香烟。”不过,柳女士并没有提醒靳先生。
然而,靳先生结完账,右脚刚跨出准备离开时,突然摔倒在地。“我当时一脚踩下去,感觉自己右脚没有着地,就是踩在不硬的东西上面,右脚鞋子被东西绊住,整个人一下就摔出去了。”靳先生说。
监控录像还原事发过程
事发后,靳先生向警方报案。他说,就是柳女士的包把他绊倒在地上,“你人不在这里,包为什么放在我身后呢?”柳女士却认为靳先生摔跤跟自己没有关系。
靳先生这次摔倒颇为严重,先是在长海医院住院治疗,后又到骨科医院住院治疗。2017年12月13日,靳先生的伤经司法鉴定,为右髋部外伤,致右股骨颈骨折并行右髋关节置换术,相当于人体损伤九级残疾。
靳先生和柳女士就摔倒的原因各执一词,靳先生于是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索赔34万余元。审理中,靳先生向浦东法院申请调查令,从免税店调取了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
这段录像时长4分08秒,从中可以看到,结账柜台通道处四周无障碍物,地面平整。视频的1分28秒,柳女士将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脚后离开,2分05秒,靳先生突然向右摔倒在地,2分18秒,倒在地上的靳先生指着柳女士说话,而柳女士则将地上的行李袋拎起,放到紧靠柜台处。
可以说,整个事发过程基本轮廓是清楚了,不过事情发生时,刘先生是否因行李袋绊倒,由于监控录像角度原因,没有直接拍到。这也就成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一审判被告担责65%
浦东法院认为,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柳女士确实将行李袋放在靳先生身后脚边,虽然她提醒了前面戴蓝帽子的顾客,但未提醒靳先生起注意。
监控录像显示,靳先生摔倒时,柜台四周没有障碍物,地面不存在湿滑情况,他身后脚边唯有被告柳女士放置的包,且靳先生称脚踩下去后没着地,而是踩到不硬的东西。根据原被告陈述,结合监控录像,法院认为,柳女士放包的行为与靳先生摔倒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排除。
不过,行李袋毕竟是静止物,靳先生结账离开时被包绊倒,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疏忽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法院酌情确认柳女士对靳先生的合理损失承担65%的赔偿责任,即赔偿19.62万元。
一审判决后,柳女士不服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柳女士一次性支付靳先生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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